逾四成交通事故与“摩电”有关。2013年全市共发生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442起,占全年统计上报事故总起数的46.9%,造成198人死亡、467人受伤。据了解,从交通事故发生区域来看,宝安龙华光明三区“摩电”交通事故发起数所占比重较大,事故数占全市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总数的71.7%,受伤人数占全市“摩电”交通事故总数的55.7%。从时间上来看,事故发生在夜间占多数。据统计,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共发生“摩电”交通上网事故141宗,占全年“摩电”交通事故总起数的31.9%,此时段事故共造成55人死亡,占全年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7.8%。根据相关法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罚款200元;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罚款500元;驾驶电单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罚款1000元;而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罚款2000元。
交警介绍,为了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全市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局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开展“禁摩限电”整治工作。经过努力,“禁摩限电”治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成效,带动了社会治安、交通状况、环境质量等方面有明显好转。
据悉,交警部门将逐步扩大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截至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限行道路共351条以及13个重点片区范围道路,原特区内86%的主次干道已实施限行,原特区外的中心城区道路均已实施限行。市交警局还将加大宣传、整治的覆盖面,实现禁限行道路上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现象大幅减少,涉摩涉电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