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各中队逐车书面告知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只有取得校车标牌方可运营,并说明办理校车标牌的流程和对车辆的相关要求。排查过程中,要对照《条例》的使用许可条件和驾驶人资格条件,确保不漏一校一车,并留存校车行驶证和校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留车主和驾驶员联系电话),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登记备案,切实掌握底数,并录入到综合应用平台中“重点对象管理”系统。以上工作于11月5日前将、行驶证、驾驶员复印件送交大队车管所办公室,由车管所负责对校车和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核。
在摸底排查过程中,对已经退出运营的校车,非专用校车在大队车管所办理换领行驶证业务,留存档案中注明非专用校车解除备案,并在校车台帐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教育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