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公路等级、设计荷载和设计时速,在全县9座桥梁的两头设立限速、限载标志牌,同时对县级公路桥梁的管理责任主体进行公示,明确政府责任主体、监管部门责任主体和管养部门责任主体。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切实开展桥梁“四查工作”,即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在上级部门支持下,按照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准对全县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对深门大桥、洞头大桥及花岗大桥等几座特大桥或特殊结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各座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确保桥梁安全。
三是加大治超力度。开展路面执法,加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查处治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治超工作,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治超工作合力,今年1至7月份,累计查处车辆数77辆,卸货吨数1306.5吨。
四是筹措专项资金。经过初步测算,全县桥梁维修加固大约需要近千万元,考虑到县里的实际困难,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市交通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桥梁检测、加固维修,近两年共投入1000多万元对五岛公路沿线四座三类桥梁进行了加固维修,及时消除发现的桥梁安全隐患,确保洞头对外唯一陆路通道的安全畅通。
五是落实桥梁保险。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县交通运输局与人保财险洞头支公司协商,每年投入30多万元对五岛公路沿线的三盘大桥、洞头大桥、花岗大桥、深门大桥与半屏大桥等5座跨海大桥及其安全设施进行了公路财产损失险和公众责任险等桥梁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