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汛期情况,运输和海事部门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道路运输方面,一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汛情零报告制度,按时将有关车辆停班情况上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出行。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导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落实车辆及人员,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预案,确保运输安全。三是针对客运班线水毁不能通行的情况,采取绕行方式解决旅客出行问题,如海拉班线绕行满洲里、黑山头等地,海根班线绕行伊图里河、牙克石等地。水上安全方面,一是组织各级海事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到渡口,对渡船经营者进行告知,并要求各个船舶要科学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系缆保护好船舶安全,避免由于水位变幅较大给船舶安全带来的隐患,同时要求各船属单位遇突发事件时要积极救助,海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值班,现场签证,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二是开展了汛期安全专项大检查。全市各级有针对性地检查了各辖区内的水上旅游、水上运输情况,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在重点时段进行检查;对渡口、渡船进行检查。同时市海事局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海事和交通主管人员近200余人次,共检查运输企业20余家,机动运输船舶66艘,渡船19艘,漂流橡皮筏近2000条,救生衣近1000件,检查适任船员近200人,水上工作人员近100人。三是进一步加强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对室韦海事处辖区内的乌力库玛林场、黑山头海事处辖区内的西乌珠尔、弘吉喇部大营等漂流申请事项进行了实地查勘;对各辖区船员、船舶证书及营运安全进行了检查;对通航河流上非法采砂、运砂情况进行了摸底。
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在地方政府的组织下,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洪工作;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把工作落在实处,全力做好保运、保安全工作。道路运输方面,一是继续加强与气象、路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分掌握天气、和道路状况。对不能保证安全或可能发生雨阻的线路,做好停发和发车班次调整工作,并做好旅客、游客疏导和安置工作。二是对于绕行客运车辆要求运输企业派员上车监督。三是通过GPS平台及时将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发布给营运驾驶员,提醒驾驶员注意雨天路况,加大对驾驶员的动态监控,降低车速,预防疲劳驾驶,确保通行安全。四是督促企业加大驾驶员培训力度,提高驾驶员面对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的驾驶技能。水上安全方面,做好救生艇、救生衣、紧急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对渡口设施进行整改,禁止高水位冒险渡运;加强漂流安全管理,在不安全水位情况下停止漂流活动,对漂流企业的不合格救生衣、部分漂流筏坚决取缔,强制更新,对雅鲁河、根河漂流企业提出购置救生快艇的要求,责成当地交通海事管理人员进行落实,要求各级海事管理部门对漂流项目许可、漂流筏登记、漂流工考试发证、漂流橡皮筏安全检验纳入海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