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内环快速路及渝都大道路段(图中红线所示)黄标车限行,明年9月起,全天禁行。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的通告》发布,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起,曾“担任”主城区空气污染“主力”的黄标车,将逐步从内环快速路及机场快速路以内的主城核心地带消失。记者8月1日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为加快黄标车退出历史舞台的步伐,正在制定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标准,将提供最高1.8万元补贴。
黄标车是主城区空气污染重要“贡献者”
所谓黄标车,是指已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市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黄标车是主城区PM10、PM2.5和氮氧化物污染的“重要贡献者”。以汽油车为例,黄标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是同排量、同类型国Ⅰ、国Ⅱ、国Ⅲ和国Ⅳ标准车的5倍、7倍、14倍和28倍。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黄标车由于车龄长、车况差、效能低,往往油耗大、污染排放量大。实行黄标车限行及加速淘汰,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据介绍,我市已将主城黄标车限行工作纳入全市环保“五大行动”,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在加强新车源头控制,严格机动车排放转入标准、环保定期检测等方面严格标准,逐步淘汰高污染车。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环保标志57.1万张,查处黑烟车7210辆。新增的近400辆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CNG汽车,并已投放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1300余辆,配套建设102座充电桩。
9月1日起内环及机场快速路黄标车限行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的通告》,2013年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内环快速路以内(含)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范围的桥立交路段)将逐步禁行黄标车。具体为:2013年9月1日起,每天7∶00至20∶00禁行;2014年9月1日起,全天禁行。
据《通告》, 2013年9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按主城区注册登记计算,目前,黄标车总量达2.6万辆,此外,外籍号牌黄标车同样应当执行《通告》规定。进入市内的外籍车辆应在注册地申领环保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后上路行驶;长期驻留,并委托本市年检机构年审的外籍车辆,应按我市机动车检测规定进行环检、安检,合格后可在检测机构申领环保标志。
淘汰黄标车每辆最高补贴1万8
除区域性限行外,为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记者了解到,按目前正在制定的《重庆市主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 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1种不同类型黄标车提前淘汰将获得5000-18000元补贴。
据透露,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对象包括:在我市主城区登记注册的,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的黄标车车主。黄标车需自愿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不包括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对国家已出台或可能出台的其他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要求的黄标车车主可按程序申领提前淘汰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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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汽车减排,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自觉定期检测(年检),了解车辆尾气是否超标。另外,配合道路抽检,超标车辆治理合格后上路行驶。最后,文明驾驶习惯、高品质燃油也有助于减排,如不频繁加减速或猛踩油门就能减少能源损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多步行,也是绿色健康的选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用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元罚款;在用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张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元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排气污染防治交通限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