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目标要求,长兴运管部门对全县各集镇、国省道公路两侧的维修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一批”主要针对无证经营的三类维修摊点, 对主要集镇主要路段的、国(省)县道主要重要节点的、使用违章建筑经营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取缔。“规范一批”主要针对有证经营但不符合行业经营标准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停业整顿或吊销其行政许可,整治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资格条件是否达到开业要求、场地设施符合是否达到开业条件、维修设备有无缺损、环境保护及“五废”回收等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提升一批”主要针对主要集镇主要路段的、国省道主要重要节点的有证三类维修摊点,主要从统一维修点店名标牌样式、统一维修点门面的颜色标识、要求维修点门前做到“三包”几方面做好提升。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长兴运管局在此次整治活动中要严格审批制度,按照《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具体要求严把审批关;负责对持证的机动车维修场(点)的监管工作,制定维修行业规范提升方案;做好无经营许可证的机动车维修场(点)的取缔工作;在整治结束后,要牵头抓好长效管理;负责指导镇、乡(街道、园区),对机动车维修场(点)的合理选址工作。同时,要做好与公安、信访、工商、国土、城管、环保、建设、农业、公路、消防、乡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工作,形成整治合力,严格执行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规定,严格整治纪律,统一整治标准,规范整治行为,严格按照整治活动的时间节点,做好每一阶段的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整治效果。运管部门从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提升巩固到总结提高几阶段入手,力求切实做到优化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布局,建立机动车维修规划点,有条件的合法的维修场(点)逐步迁移至规划点,做到堵疏结合、规范有序;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运管部门辖区各所队加强对本区域的日常督察和长效管理,防止整治后效果出现反弹。特别是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为了使此次三类维修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认真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要印制针对维修点的《通告》发放至各乡镇每位维修点业主手上,引导他们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此次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为今后全县类似的整治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