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求各站所、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船舶和水运企业开展每月督查和不定时检查,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工作交流。加强与全县6个涉水乡镇、水库管理所、渔政、矿产等部门的联系,强化乡镇非运输船舶的监管,督促乡镇落实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现场监管。加大巡航力度,针对吴山渡、马家渡、梅溪市河等航段船舶乱停乱靠的现象,制定了《船舶停靠办法》,规范船舶停靠秩序。认真开展航道养护,对部分航段浅滩进行勘测,落实资金疏浚,全力排除航道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截止7月底,共清理无主水泥沉船2艘,疏浚土方7000余方。
三是开展综合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一打三整治”成果,开展对非法占用岸线从事港口装卸作业、不符合安全规定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超载运输、不按规定办理签证、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水运企业和码头企业实行滚动排查,挂牌消号,及时回访的常态化管理。6月以来,共走访35家水运企业和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次,排除安全隐患3起。
五是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结合县政府“四边三化”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与梅溪临港经济区联合开展小散乱码头和水上船舶修理点整治工作,取缔2座无证码头,迁移2处水上修理点。主动与渔政部门及涉水乡镇沟通,禁止渔船上航道捕鱼作业,共送达告知书3份,迁移渔网1处。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报纸、港航短信平台、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媒介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促使干部职工和管理对象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