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指导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帮助船厂调整船舶修造流程,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开高温时间进行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督促船厂加强各类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配置和完善降温设施和装备。对确需在高温中持续运行的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降温、防静电等措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防范机械设备故障。加强对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和仓库的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引发事故。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提高行业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下船厂、上船头等一系列检验、办证机会,向船厂职工和广大船员开展暑期生产安全和防暑、中暑急救宣传教育,提高一线从业者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应对高温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是严把检验标准,确保营运船舶安全适航。在注意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对每条报检船舶进行实船检验,保证实船到位率100%。坚持做到检验项目不“缩水”,检验标准不“打折”,不因天气炎热而降低对船舶的检验要求,特别是加强对船上机电设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确保船舶营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