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运管部门始终把打击“黑车”作为工作重点,加大稽查力度。采取跟踪与守控相结合,重点区域与重点线路巡查相结合,日常查与突击查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98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7起。
二是加强出租车监管力度。按照“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要求对出租车主要候客区域及客运场站,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议价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查处出租车违章23辆次,停车教育学习14辆次,驾驶员信誉考核扣分35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出租车经营行为。
三是深化“客运安全年”活动。及时与公安车管部门对接,对出租车超速行驶、违规停车等违章行为,对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办法,给予通报、停岗教育、信誉考核扣分,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此外,深入出租行业内部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出租行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