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连续7届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宣州区交通运输局,为了让这支“文明单位”之花长留不败,近日又作出决定,对自种“责任田”实行领导具体抓,问责奖励的“双保险”机制,反响较好。
为了种好文明创建这块“责任田”,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划分了六块责任田并确定了承担具体单位和人(领导):局机关大楼创建和省文明单位复核工作由分管常务副局长牵头,纪委书记配合,文明办具体承担;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客运换乘站(停车场)创建工作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运管所、客运中心具体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明规范施工工作由分管常务副局长牵头,公路所、质监站具体承担;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公路所具体承担;文明创建软件资料收集整理、更新和宣传工作由分管纪委书记牵头,文明办、办公室具体承担;其他文明创建中的单项任务,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和创建工作实际,由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责任人和承担单位。
为了让“责任田”真正取得实效,局建立了文明创建问责和奖励制度,并把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以此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成员提升职务和其他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敷衍塞责、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负责人,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