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由山东单县开往天津的客车,核定载客45人,实际载客竟然达到85人,超员接近1倍,被高速公路交警及时发现,卸客转运的同时,驾驶员驾驶证被记12分,罚款2000元。
8月29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杨圣波、杜启功,巡逻至京福高速公路上行线170公路处时,发现一辆由单县到天津的客车里人头攒动,极有可能严重超员,便通过喊话器引导该车驶入临近的高速公路泰安西服务区接受检查。客车停稳后,两位民警上车仔细一数,着实吸了口凉气,该车核定载客45人,实际运载85人,超员40人,超过核定载客量近1倍,民警当即将车辆暂扣,并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陈兆柱迅速赶到,一面安抚旅客,一面联系泰安市交运集团两辆客车对乘客进行转载。下午2点50分,所有的乘客全部安全踏上行程。
日前,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该车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员违法记分12分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