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各省代表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和保证金排查汇总情况。本次排查涵盖各等级公路项目,逐一排查2012年6月以来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全面梳理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汇总情况显示,目前依然存在保证金总量大、违规收取无上位法依据的保证金、部分省份未按期返还保证金等问题。
与会代表提出,各地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调动各方资源,在11月底前完成无上位法依据保证金的清理工作,做到“收取零违法,返还零拖欠”,确保完成专项清理工作;加快质量鉴定,缩短质量保证金返还周期,在公路项目通车运营两年后尽快组织实施质量鉴定,质量合格即返还质量保证金;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标准招标文件固化有关保证金收取标准、形式、返还周期,加强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源头进行清理规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管理与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奖优罚劣等信用管理机制,形成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从业企业和人员市场经营行为,特别是采取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减免信用良好企业保证金等措施,逐步以信用管理代替以扣代管、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
据悉,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将公布违规收取公路建设项目保证金举报投诉电话,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不按规定清理保证金的个别单位予以通报,防止出现“边取消边新设,边清理边新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