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方便市民出行,11月10日,市客管局对外公布,从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该部门正式启动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拒载、议价、不打表计程、乱涨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施行停车学习制度。
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级单位、公司开展了“城市客运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的专项行动,期间,市客管局开展了近百次现场执法行动。
“根据我们执法过程中统计的数据来看,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行为由原来的80%直线降低至30%。”市客管局出租车科科长梅皓表示,尽管违规行为减少,但个别出租车仍存在不打表、议价收费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前后、火车站和汽车站等地段,出租车乱象明显集中,这也是市民投诉的焦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市客管局决定从11月15起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梅皓表示,市客管局将把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拒载、议价、不打表计程、乱涨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对市区重点地段(建设路口、火车站、湘运中心站、砂子岭广场等)候客营运的出租车出现的乱涨价、一口价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与整治。
该局各执法大队将按城市客运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继续加大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和考核力度,严格按日常考核标准实施计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着制服设点、流动检查;着便装带证件暗访摄像取证)对出租汽车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查处的出租车驾驶员,我们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外,还将施行停车学习制度,加强对违规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梅皓说,专项整治期间,被查处的各类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纳入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
对情节恶劣的违规人员,执法人员将强制其停运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守则,在学习培训经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上路营运。“首次发现有违规营运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我们将处以1—2天的停车学习;态度恶劣拒不改正,一个自然年内发现有两次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必须接受3天停车学习。”梅皓呼吁,市民如遇到拒载、涨价、甩客、倒客等城市客运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5822492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客管部门一律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