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木岱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有效地维护村道路产路权,给来信的木岱村高余兰等80余名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2013年3月18日,由云峰街道办召集中鑫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口行政村、木岱自然村书记及村两委其他成员,遂昌县公路部门对信访件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
经查实,在2012年11月14日,遂昌中鑫石材有限公司与云峰龙口村木岱自然村已签订了花岗岩运输经过木岱村村道协议书,同意该公司车辆运输花岗岩。2012年12月6日,为了再次解决企业石材运输纠纷之事,云峰街道又组织召开协调会,双方达成一致,并行成如下意见:一是确定资金流向。由中鑫石材企业三年一次性出资18万元(每年6万元)给木岱村,村委要将该项资金用于返还原做路村民的集资款,多余部分支付原康庄公路的短款;二是公路养护及硬化问题。企业石材所经的村道由企业负责日常养护,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对刘道坞至白岩源凹1.33公里的康庄公路进行加厚加宽硬化,路面宽度不少于4.5米,工程在2013年前结束。
下一步,遂昌县路政大队将联合县交警大队、运管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干线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运输花岗岩车辆的车货总重进行称重检测,以防止和杜绝超限车辆擅自在村道公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