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继续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浙交〔2013〕6号)。《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业的扶持力度,对加快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从支持景宁交通运输业全面发展、帮助做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推进省道干线公路改造提升、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支持水上安全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交通大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帮助做好交通人才的培养、加强技术帮扶工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11个方面对扶持形式、力度进行了详细说明。
《意见》明确积极推动景宁交通运输业的全面发展,着力改善山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山区经济发展,为景宁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中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基础设施保障。继续支持景宁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安排项目和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景宁交通项目优先列入省有关交通规划,优先安排建设计划,适当提高省资金补助标准。
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确定一名厅领导对口联系景宁交通运输工作。厅领导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景宁交通运输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指导、协调景宁交通运输的建设和发展,研究景宁交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景宁县运管局 沈奇云 李海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