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养护水平的提升,优化公路运营环境,市公路管理局积极创新,改变管理模式,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 “美丽公路”评选活动。
一是准确定位,概念清晰。本活动中的“美丽公路“是指以高质量的精细化养护为基础,用科学发展理念管养现有公路,积极应用四新技术,通过完善公路沿线安全设施和美化沿线环境,使之具有安全营运、行车舒适、环境和谐、文化特色、优质服务一体化的新型公路。”
二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公路局负责全市美丽公路的评选工作,市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事项,各县(市、区)公路局、直属分局为申报单位。每年2月底前,申报单位向市公路局填报《丽水市美丽公路创建计划表》,10月25日前递交《丽水市美丽公路评选申请表》并对照评分办法填好自评分,市公路局每年年底前完成美丽公路的评选工作,并发文公布当年度美丽公路名单。
三是覆盖面广,持续性强。各县(市、区)公路局所管养范围内的,技术等级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四级(含)以上的公路(高速公路除外)都可参加“美丽公路”评选活动。该活动为年度性评选活动,一年一次,长期开展,考评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是内容丰富,操作性强。评选内容包括养护质量(以行车舒适为重点)、安全设施(以行车安全为重点)、环境和谐(以生态环保为重点)、文化特色(以文化宣传为重点)服务质量(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综合管理(以创新管理为重点)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及分值。考评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分值为90分(含)以上者,确认为当年度“美丽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