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科学防范腐败的有效手段。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认真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规律,紧紧盯住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这三个关键环节,自觉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细化各项预防措施,做到目标责任清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
找得准,做到前期预防到位。找准廉政风险点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一要立足岗位实际找。各单位工作性质不一样,廉政风险点也不一样;各单位内设部门的服务对象、职能权限不一样,廉政风险点也不一样。有的是因为个人思想认识、道德修养方面的偏差,造成行为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有的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有效监督制约,造成执法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的由于职责不明确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等。因此,只有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各单位的业务实际有机结合,与单位业务工作融为一体,贴近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主要职能,突出单位特色,才不会形成“两张皮”,才能够构建起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真正管用的科学防控体系。二要发动大家广泛找。也就是采取个人自查、科室排查、社会评议、组织公示、分类评估、划分等级、党委(党组)审定等多种方式来排查,通过层层过滤,逐级把关,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挂一漏万。三要抓住关键重点找。一方面,要抓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权力,突出领导干部和管权、管财、管事的岗位人员以及窗口岗位人员的风险排查;另一方面,要以权力运行流程或业务流程为主线,除按岗位进行排查外,还要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轨迹、重大项目建设程序、资金拨付使用程序进行排查,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必要的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敢于“晒权”。对重点人员和重要岗位,不仅要在内部排查,还要及时公示,并邀请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来进行评议。在廉政风险点找齐、找实的基础上,要根据风险点的危害程度及风险概率大小确定廉政风险等级。
防得住,做到中期监控到位。完善的防控措施是整个防范管理的核心和重点,也是衡量各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当前廉政风险转变为实质性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主观意识上的放松,二是制度程序上的不规范,三是监督机制的缺失。因此,要围绕这三个方面想办法、找对策。首先,要紧贴岗位实际做到具体细致。对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以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为重点;对一些直接履行行政审批的岗位和公职人员,主要是针对其可能会出现的索要、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吃请等行为,加强教育、规范、监督措施;对一些直接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主要是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为主。只有根据岗位实际做细做实,防控措施才有针对性,才会有效管用。其次,要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无论是制定防控措施还是落实规定制度,说到底人都是主体,起着决定性作用。要通过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提高承诺人严肃认真、慎重对待的思想意识,确保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监管的预防腐败监督体系。
控得牢,做到后期处置到位。制定了完善的防控措施,并不表明再不会出现廉政风险和腐败行为,总有少数人明知故犯,或者铤而走险。这就涉及到事后处置机制的问题,也就是说某些岗位、某些人出现了腐败苗头时,该采取什么措施化解风险,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这也是我们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廉政风险化解得好不好,能否将腐败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关键要看三项机制是否健全:第一,看评估机制是否到位。无论是个人或单位,其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都是覆盖了其在履行职责中所有的工作环节,它是具体、全面以及风险程度不一的,同时还会随着形势发展而发展变化。这就要求每个单位要对个人、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辨识和评估,综合运用日常调研、举报投诉、行风评议、网络问政、审计等方式,注意发现警情,及时预警,做到对什么时节、什么岗位、什么人容易出现风险了如指掌、洞若观火。第二,看动态纠错机制是否到位。当某一岗位、某个人出现“状况”时,要通过采取组织谈话、诫勉谈话,发放询问书、提醒书等处置措施,及时提醒、督导、纠错,纠正工作失误和行为偏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第三,看固化保护机制是否到位。俗语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个人长期在同一岗位,思想就容易逐渐放松,发生错误的几率也会逐渐增大。所以,要建立健全办事流程,建立完善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等硬性规定,从机制制度层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