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集中检验。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罐体后部和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醒目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检查轮胎花纹深度、罐体安装牢固情况。对擅自改装车辆结构的,责令恢复原状;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强制报废。
二是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对有多次驾驶剧毒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员,责令调整其工作岗位,禁止其继续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和路面管控。利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管理平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查纠,重点加大对罐车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违反行为的查处。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坚决禁止继续行驶,通知所属企业派员处理。对无证运输、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留滞车辆至手续齐全后放行,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和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宣传工作力度,将相关宣传材料发放到企业、驾驶员手中,提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