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黑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班车客运价格将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客运经营者可在客运基准票价上下浮动30%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执行价格。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客运票价调整已进入倒计时,全市400条客运线路的新票价即将实行。
道路班车客运票价重新核定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对于班车客运票价调整一事有所耳闻,但却不知详情。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交通局运管处。
运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省原有“运价规则”和“价格管理规定”是1998年制定的,十多年来,道路运输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运输成本方面,成品油上涨、人员工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的上调,让运输生产费用支出增加。
为了使道路运输价格政策更为切合实际,保障运输企业、经营者的合理利润,又不过多增加旅客、货主的经济支出,交通和物价部门先后多次开展省际、地市际、县际和农村等客运线路运输经营成本情况调研,组织物价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客运站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运价规则”和“价格管理规定”修订座谈会。
2013年8月份,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规则》和《规定》。9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召开全市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培训会上,对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规则》、《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还与市物价部门共同对数十名来自全市各运输企业、客运站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工作人员还说,此次客运班车票价调整,是道路运输业价格制度的改革。对客运票价重新定规则、重新定价,定价形势发生了变化,引入了政府指导价。这样一来可以使道路运输行业基准运价更加合理,确保运输价格与价值相适应,推动道路运输行业良性发展。
客运票价可上下浮动30%
今后,客运票价如何调整?
《规则》和《规定》明确了道路班车客运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加班车客运、定线旅游客运价格按照班车客运价格执行;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以及货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道路客运经营者可以在基准票价上下浮动30%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票价。道路客运经营者需要进行票价调整的,应按照运价管理权限提前将价格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汽车客运站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在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道路班车客运票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农村道路客运以及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实行政府定价。此外,《规则》和《规定》建立了运价油价联动方案,用于补偿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道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车辆通行费按照客运车辆实际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用,按营运车辆座位数和70%的座位利用率测算计入票价;调整了儿童身高线,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价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至1.5米(含)的儿童及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我市400条班线票价将调整
此次班车客运票价重新定价,涉及我市7家长途客运公司、4家旅游客运公司。将要进行票价调整的长途客运线路有263条:省管线路112条(哈市发往大庆班线)、市管线路151条(大庆发往各县区班线)。这些客运线路将逐一按照《规则》和《规定》进行票价调整,由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也就是说,这263条班线票价将很有可能进行调整。
我市农村道路客运共有188台客车,共137个班次。这137个班线由政府定价,但也将重新计算票价。
在客运票价进行调整时,每台车都将根据车内设施、乘员人数等情况,审核后计算最终票价。
我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与市物价部门正在对400条班线票价进行计算调整。调整后的票价将在实施前7天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