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对外形象。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制服及装具管理规定(试行)》(新交体法【2011】20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已通过审核的执法人员进行服装、标志的配备工作,各县市交通部门要按照财政规定可自行购置执法人员制服及相关装具,但制服规格要求必须符合交通部执法服装的要求规格,同时要加强对新购服装及装具的管理工作。通过“四个统一”,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对外形象和视觉识别体系,向公众和社会展示一个有规模、有实力、有内涵、有信誉的立体的执法形象。
二是夯实基础,大力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各县市交通部门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对有固定基层办公场所的单位进行统一外观形象。实现各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场所建筑的外观形象统一、醒目、便于识别。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三是把握关键,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正规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地区交通运输局杨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