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整改工作的函》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6月24日省政府召开的加快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快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市部分收费项目纳入本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整改范围,要求江门外海大桥、国道325开平路段、肇江线沙坪至江门路段3个收费项目设立的收费站自2013年6月30日24时起停止收费,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时限拆除收费设施。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建成通车后由政府还贷转为经营性公路的项目,统一核定收费期限为20年(从项目建成通车收费之日算起)。省政府明确我市的外海大桥、省道364线江门至新会过境公路及沙水线会城至谭江桥、国道325开平路段、肇江线沙坪至江门路段、省道272肇江线鹤山路段、潮连大桥6个收费项目经批复的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要纳入本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整改范围。由于江咀收费站已于2004年撤销,因此要求外海大桥收费站、江沙收费站和开平振华3个收费站于2013年6月30日24时起停止收费。省道272肇江线鹤山路段、潮连大桥2个收费项目的终止收费日期确认为2014年7月1日和2016年4月30日。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江门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做好加快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通过与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的沟通协商,开平振华收费站已于6月30日下午3时停止收费,比规定时间提前了9个小时;江沙收费站也于当日下午4时停止了收费,比规定时间提前了8个小时;外海大桥收费站也于6月30日24时起停止收费。为此,我市3个收费项目停止收费时间在省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6月30日,市政府赵剑雄副秘书长在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林飞鸣局长的陪同下,对停止收费的3个收费站进行现场督查。在督查现场,赵剑雄副秘书长强调,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民众关注,关乎民生和发展大计,是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交通运输、公路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直面挑战,克难攻坚,扎实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