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幸福江门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近期,我市成立了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督管理局组成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从人员素质、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
(一)进一步提升驾驶人综合素质
一是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广泛使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处置等方面教育,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
(二)有序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机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在2013年底前,我市客运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
一是加强对道路客运车辆运行情况的动态抽查。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对辖区道路运输车辆客运车辆运行动态的抽查,把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列入重点抽查范围,对车载终端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二是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对长途客运、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进行路查路检,重点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三是落实企业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企业监控平台、视频装置,对所属长途客车每一趟次的运行速度、运行线路、驾驶行为、驾驶人休息等情况进行全程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和记录在案备查,并严肃处理;全面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驾驶员停车休息制度。
(四)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对未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联系客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改造,要求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客运站将途经高速公路的长途客车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重要内容,禁止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车辆出站;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客车安装、乘客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罚。
(五)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品、违禁品进站上车的查堵工作。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防止超员、安全例检不合格、证件不齐全以及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的车辆出站。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对长途客运班车发班时未播放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下发的《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的,不得发车。三是三级以上客运站应全面应用“监管系统”,实时录入每班次客车的出站信息,严格执行“电子出站登记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报送数据。
(六)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单位,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