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8点左右,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花桥中队副中队长郑姚敏带领民警严有明,协警朱经生、董春来在江闵线龙头山村暖水路段开展路检时,查获龙头山籍男子董某宽,玉山籍男子李某方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便将其二人带回中队处理。
然而,未曾想到民警们驾车载着董某宽和李某方行驶到龙头山加油站路段时,董某宽伸手强行抓抢方向盘要求下车。抢夺中,董某宽和李某方与民警发生推搡,龙头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强行将董某宽和李某方带到花桥交警中队。在花桥交警中队,民警们立即对董某宽和李某方进行批评教育,并严厉指出他们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可被行政拘留10天,董某宽和李某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严重后果后,一再表示对不起,并自觉接受花桥中队民警给于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