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意报道:日前,顺德一公交车司机因不满公司处罚,私自驾驶公交车撞伤27名路人。顺德区检察院对此案提前介入,快速查明情况,9月4日,该院以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顺德区鸿运公交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公司)司机。2013年7月,李某因违反鸿运公司内部GPS卫星定位限速管理规定被公司罚款200元,并被要求作出检讨,李某因拒写检讨书被公司停工,其多次要求复工未果。
8月21日上午7时10分许,李某因不满公司处罚,私自驾驶鸿运公司停放在顺德区北滘镇交通中心后面停车场的粤X24153空载公交车从停车场上路,一路撞人泄愤,致使27名路人受伤,多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损坏,后在乐从镇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9月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检察院仅用一天时间快速查明情况,该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李某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的必要。9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李某。
本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