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10点,该大队民警在钦防高速公路18公里处路面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银色本田CRV轿车号牌有异常,立即驱车向前,将该车拦停路边。经仔细检查,该车后号牌被故意用颜色相近的蓝色胶带变造,使数字“9”变身为“0”,涉嫌故意变造号牌。民警立即对故意变造号牌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照相取证,固定证据。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该车驾驶员何某承认了故意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说改变车牌号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拍摄,开起车来可以毫无顾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故意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何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