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忻州市客运管理处发布消息,市城市客运处执法人员就依法查处了三辆私自下线,违法从事包租客运活动的公交车。此举成为7月份《忻州市城市公交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忻州市城区城市公共汽车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查处的首例城市公交违规经营行为。
据了解,市城区2路公交车运营路线为樊野村至人民公园,然而经营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于7月17日下午14时驾驶晋H25790公交车私自下线从市区小南区拉30名学生、晋H25764公交车从和平街玻璃厂宿舍拉22名学生、晋H25787公交车从利民西街拉17名学生,去忻府区顿村愉园度假村游泳培训基地从事营运活动,分别被市城市客运处依法实施了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接受了批评说服教育。
7月18日,市城市客运处对福祥公交公司下达了通知,要求该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正常营运,不得擅自改变营运线路或经营范围(用途),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同时决定要按照《忻州市城市公交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关于线路管理和营运线路等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并依据《忻州市城区城市公共汽车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十六条六项规定,视具体情形给予暂缓、扣减、停止拨付直至取消财政补贴资格的处理。另外,公司要加强管理,规范运营,确实提升公交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