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18时许,正在巡逻的广西高速交警十三大队民警赵文辉、赵历接到值班室电话称:广昆高速公路南宁往贵港方向接近横县服务区的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和小轿车追尾事故,请求出警处理。
接报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在广昆高速公路477公里处发现了事故车辆,只见一辆号牌为桂KA***5的乘龙牌红色大货车和一辆号牌为粤KN***2的丰田小轿车都停在超车道上,大货车前保险杠已经脱落,小轿车的尾箱则被撞得变了形,还有几个人正围在车旁激烈争吵,完全不顾旁边飞驰而过的车辆可能带来的危险。由于事故无人员受伤,车损也不大,民警拍摄现场照片后立即要求双方车辆移至应急车道上做进一步的处理。
经了解,原来大货车司机王某由于长期占用超车道,致使丰田小轿车无法正常超车,任凭小轿车司机如何鸣笛和变换灯光示意超车,大货车都“无动于衷”。于是,一肚子火的小轿车司机就从大货车右侧超车,随后变道到大货车行驶车道的前方,并来了两脚点刹进行报复。没想到大货车司机也不是“省油的灯”,一脚油门开到小轿车旁边,拿起一个矿泉水瓶就朝小轿车扔去。虽然没有扔中小轿车,却彻底激怒了小轿车司机,于是小车超过大货车后突然变道到大货车前方,并连续多次踩刹车,最终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
据交警介绍,这起事故是由于两辆车互相斗气造成的,小轿车属于违法变更车道的行为,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货车司机长期占用左侧小车专用道,属于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这次斗气引起的车祸,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否则为了赌一口气搭上身家性命,真是太不值当了。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时,一定要心平气和,遵章驾驶,别开斗气车,别做违法事,吃亏的最终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