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确保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
目前正值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极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交警支队重点提升了大中型客货车和驾驶人员检审率,对摸排出的未检车辆、未审驾驶人员综合采取告知提醒、路面查纠、通报整改等多种形式督促参加审查,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大中型客车检验率达到100%,重中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此外,交警支队加大了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对崇文大道、105国道中间隔离不合理开口进行了封堵,对济嘉路、济邹路设施进行了完善。截至目前,我市已提前完成了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三年工作任务,全市共完成公路中间隔离设施258.83公里,并组织对高速公路易发团雾、易结冰路段、时段进行了专题调研,建立详细台账,并会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预防性、针对性措施,坚决避免同一问题在同一路段、时段再次发生。
为了避免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预案,通过与气象、卫生、高速公路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交通安全形势。针对浓雾、团雾、冰雪等天气,交警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预案,对预警、联动、管制、分流、限速、路面引导每一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目前,交警支队建立了每天信息研判机制,从12月15日起,各交警大队每天组织对本辖区内道路通安全情况进行集中研判,形成研判分析报告,于当日15时30分前报支队。支队每日17时通过电话或电传与各大队联系,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意见。
新驾驶人审验标准将于明年全面实施
今年,公安部修订发布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涉及驾照考试等多处内容进行调整。昨天,记者在节目中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于驾驶人的审验也有了新的变化。
首先,审验的对象和期限得到进一步细化。123号令规定,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应当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在新规定中,审验措施也得到了相应完善。据了解,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参加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此外,为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如果在一年内没有记分记录,可免于当年的审验。
另外,新规定还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届时,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不过,交警部门还指出,驾驶人审验不等同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仍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