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崆峒区政府《关于印发崆峒区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政办发(2013)189]号要求,10月11日开始到12月31日,崆峒区将集中整治煤炭市场,重点查处劣质煤倾销造成的道路运输压力、环境污染和市场无序竞争,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整顿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今年以来,受国内经济下行、煤炭需求不振、供应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崆峒区煤炭价格下跌、企业效益下滑,尤其是陕西、宁夏等外地煤炭在本地大量销售进一步加剧了煤炭市场无序竞争。崆峒区此次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将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落实、协调配合”原则,旨在清理劣质煤、规范煤炭市场的同时,引导和促进地方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进一步节省运力、节约成本,以清洁高效为原则,实现就地就近用煤,同时,促进企业落实互保共建措施,在同质同价条件下鼓励优先使用本地煤。
为确保崆峒区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运管局副局长、崆峒运管局局长刘伟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崆峒区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联合共设三个检查站,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地进入我区的煤炭运输车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外地进入我区的煤炭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和煤尘污染问题,杜绝含硫份、灰份超限的高硫劣质煤、无证煤进入我区煤炭市场,影响煤炭经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