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平湖市公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老07省道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两侧厂房与商户门店不断增多,一些商家们受利益驱动,未经公路部门许可,擅自在公路两侧设立各类刊登着广告的非公路标志牌,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路路容路貌的整洁,也破坏了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设置非公路标志牌必须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在指定位置根据规定的要求、规格设立。此次清理行动主要对一些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志牌以及一些长期破损没有维修的标志牌实行强制拆除。共拆除了12块非公路标志牌,5条广告横幅,有效地遏制了非公路标志牌随意设立的势头,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和路容路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