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8点半左右,在玉林市玉城区金港路与万良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教练车与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周某某驾驶桂k72xx学白色皮卡教练车由银丰桥往玉林食品药品监管局方向右转进入万良路时,与驾驶一辆桂k469xx红色小轿车的杨某发生碰撞,导致轿车右侧车灯损毁,教练车尾部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介绍,驾驶机动车在驶近无交通信号灯标识的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这本是一种常识,也是基于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文明礼让,而上述交通事故由于驾驶人双方在驶近无交通信号标识交叉路口时都不愿礼让对方,因此导致了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双方经济及时间的损失。
交警在此温馨提醒,作为以教导别人开车的教练,更应该以身作则,指导学员遵守交规,慢速安全行驶,否则,谁还敢跟您学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