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对黄标车、渣土车违法交通行为的专项整治,以有效净化空气环境和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为治理黄标车,该市交警支队将车辆环保标志核发信息作为其检验、过户前提条件。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年检手续。市区实施限行、禁行措施,市、县两级环保和交警联合执法,采取流动巡查、定点抽查、统一夜查等措施,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或闯禁行、限行区的黄标车依法查处。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淘汰年限的黄标车,扣留机动车和牌证,强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通过深入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摸排,该市交警支队建立了渣土车台账,将其录入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对渣土车遗洒、飘散载运物、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拼装、报废渣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严厉整治。同时广大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资料、播放交通事故视频、摆放交通宣传展板等方式,对渣土车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并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网络等传播媒介进行“点对点”的教育,提升渣土车驾驶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