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结合辖区情况,从10月1日起,该市交警支队设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
按照规定,对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将有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货车、驾驶人列入重点车辆、驾驶人“黑名单”,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设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形成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将重点车辆和营运驾驶人的年度审验与道路交通安全记录挂钩。
另外,建立信息查询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对运输企业、车辆较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机制,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