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兴隆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并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狠抓不放,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大队新班子领导全体成员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督导春运工作。
2013年1月17日,大队长李宝柱、教导员刘晓岩带领班子成员重点深入了兴隆县客运公司及重点货运企业汇丰车队。向客货运公司及驾驶员传达了上级有关春运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了关于春运期间客货运驾驶员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讲解了春运交通安全常识,播放了安全教育警示录像,发放了《致全体客货运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并与客货运企业及客货运驾驶人签定了春运安全《责任状》。
同时,对所有参与春运的客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录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检验,凡安全设施不全、安全状况达不到国家标准和未参加检验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并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