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中午,肇事逃逸司机崔某某来到唐山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
男子被撞身亡 司机弃车逃跑
3月11日15点10分,唐山交警八大队事故民警接到“110”转警电话称:“在南新道站前路铁道桥西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越野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被撞男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司机已经弃车逃逸,肇事车辆为黑色奔驰。死者,张某某,55岁,系来唐务工的安徽人。
交警成立专案组 三小时内锁定嫌犯
为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交警八大队快速反应,成立专案组,由大队长艾海涛任专案组组长,教导员卢山任副组长,事故中队中队长韩俊明、指导员鲁振宇为成员的专案小组。
经民警对事故车辆的勘查,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并通过技术手段,三小时内基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县人,因经商经常来往于北京唐山两地,且现居住北京市通州区,民警也先后与嫌疑人崔某某现居住地的北京市警方和户籍所在地的黑龙江警方取得联系。
迫于压力 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经查,崔某某有两个手机号码,民警试图多个手机号码与其联系时,崔某某拒不接听任何电话,办案民警多次发短信劝说,没有得到丝毫回应,通过核查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同时对崔某某家属和朋友做工作,归劝其自首。
迫于压力,崔某某于3月20日中午到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在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接受讯问时,崔某某对自己所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深感后悔。
肇事逃逸者刑拘看守所
交警八大队事故民警依法将崔某某进行刑事拘留,现已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据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鲁振宇介绍,此次事故属于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致人死亡并弃车逃逸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
八大队交警特别提示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救助,及时报警,保护事故现场,切不可存侥幸心态,弃车逃跑的行为同样构成肇事逃逸,后果严重的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