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磁县交警大队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不断创新调解机制,采取“听、快、解”“三字经”的办法,深化交通事故矛盾化解,全面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是“听”。办案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善于倾听,全面了解和掌握事故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调处事故。事后进行回访,进一步听取他们对调处结果的看法,同时,采取通俗易懂的交流方式,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疑虑。
二是“快”。即出警、处理快,对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尽最大努力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在事故责任认定、经济赔偿、“三调联动”调解事故上,能前移的尽量前移时间,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累。同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办案,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
三是“解”。办案民警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证据、责任认定等方面存有异议时,从法、理、情角度进行宣传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解释,及时消除当事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