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前年下半年就已开始实施。昨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了解到:昆明不再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登记,请市民购买符合国标的目录电动车。
昆明非标车上牌去年已截止
昨天,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全俊鹏表示:从前年下半年开始,昆明就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了全面登记,为了让一些时间紧张或滞后了解管理措施的群众也能登记上,去年1月份交警部门还将期限延长了一个月,尽全力方便广大电动车所有人和使用者。从去年2月份开始,昆明市交警支队不再登记超标电动车,只能登记市相关部门公布的、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所以,此次全省其他州市在4月1日开始登记超标电动车的工作,昆明不再登记。
但是,昆明现在依然有不少市民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车。对于没有登记就上路的电动车,交警可以依法扣车,驾驶人要带发票等能够证明合法来源的资料到执法办接受处罚。
搭载1名乘客不会被罚
关于电动车管理的省条例和市条例,在载客人数及年龄方面有一点小分歧:市条例原来规定只能搭载1名16岁以下的乘客,省条例则是允许搭载1名乘客,无论年龄、体型。对此,从4月1日开始,昆明市交警在路面查处违法行为中,将按照省条例来管理,即允许电动车乘坐1名乘客。如果乘坐2名及以上乘客,按照《交通法》处以20-50元的罚款。
今天,昆明交警将在十大非机动车和行人秩序混乱的路口开展整治行动。(记者 黄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