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网讯 为落实和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我市将从4月1日开始,在土地出让阶段,建立将公交站场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的配建机制。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等文件。
配建公交站场不竣工,建设项目不验收
《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要求,每年4月底前,各区国土部门应将当年度区、镇(街道)两级拟出让的土地计划提供给属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拟出让土地计划,重点对商住、商服、工业、学校、医院、公园及公共广场等宗地,结合周边条件进行研究。
当具体的宗地实施出让时,由各区规划部门向属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函征求公交站场配建意见。规划部门对配建意见无异议的,应将配建意见落实到地块《规划条件》中。配建公交站场须以出让宗地的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配建的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要严格遵循“土地集约化利用”原则,配套建设站务用房,包括管理调度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如条件允许应配备食堂。土地开发单位通过划拨或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要按照规划要求出资配建站场。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公交站场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验收。
开展非营利性农产品市场改革试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力争到2015年底,培育发展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优化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布局。
《意见》提出了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规划布局、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和市场监测等九大重点任务。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农产品生产商设立专卖店、直营连锁店、专售区,在农贸市场直供直销,并探索建立平价农产品流动售卖车销售网络,形成覆盖全市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各区将积极探索开展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的改革试点。对于新建市场,可通过参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实行委托经营。对现有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归政府所有的市场,由区政府逐步收回进行公益性改造,以低租金提供使用。
会议还传达了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佛山市交通白皮书》等其他事项。(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