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9月1日起,道路运输驾驶从业人员到期换领从业资格证或进行档案迁移前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否则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才可办理换证(档案迁移)手续。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2011年5月1日前已领取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周期自《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颁布实施之日算;2011年5月1日之后领取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周期自证件发放之日起算。
规模客货运输企业(30辆车以上)自行组织对本企业营运驾驶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简称自培),在开展继续教育前,需制定继续教育自行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填写《佛山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自行培训企业备案表》(附件1)提交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我局备案,具备条件的方可开展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向市交通运输协会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和证明材料;不自培的规模企业,应组织好本企业的营运驾驶员参加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目前,我市具备继续教育资质条件暂只有市交通技工学校。电话:86481818,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乐安大岗头(佛山机场路直入800米)。
佛山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自行培训企业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