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王一中局长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87号),并对贯彻落实该通知进行了安排: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当前汛期实际,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抓实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州道路运输局、州公路处、州航务局、州海事局、各县(市)道路运输局、各县(市)公路管理所和海事处要加大农村公路特别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挂帐销号”制度,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治理时限,有序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直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州公路处在安排县乡道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路段,一律不得通车运行。四是州、县(市)道路运输局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按照“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规定,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州、县(市)道路运输局和州海事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坚持开展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定期警示教育,每年要与专职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承诺书。六是各单位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有效解决道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不严,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