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7月21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推进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为方向,着力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建设。一是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明确要求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规范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执法形象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二是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执法检查、案卷处理和执法监督三权分离,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约束机制;对市县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执法依据适用、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执法文书和案卷均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发使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和信息联网等系统,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执法案件信息的联网共享、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执法文书的网上填制,实现动态实时的信息化移动执法和对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四是推进交通运输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执法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创新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奖惩机制。
近年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2012年8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建成立;至2013年7月上旬,全市13个县区已获批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至此,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网络基本形成。该局提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近远期发展目标:已获批组建但尚未挂牌的4个县,力争2013年8月底完成机构挂牌运转,已挂牌但未运转的县(区),力争2013年8月底前完成人员划转和职能调整等工作;至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力争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