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引导、教育运输企业、货源企业树立爱护路桥的正确观念,告知其超限超裁运输对行车安全存在的重大隐患以及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
(2)加大路面联合查处力度。严格对所有过往大型货车超限超载的检查,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不留安全隐患;
(3)加强对货物集散地的装载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对货主和场站故意指使或纵容车辆超限超载的,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统一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对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按照“先卸载、后处罚”的原则,对违法超限超载车必须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放行,做到举止规范,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