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宜春市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从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31日,部署开展全市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集中路面查控。从12月10日起,支队要求各大队以开发区道路、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工程运输线路等为重点管控道路,以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不悬挂牌照、无保险、未年检等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路上巡、点上查”的工作方法,严格查纠工程运输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暂行规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报废拆解的一律报废拆解,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处罚的一律予以处罚,坚决遏制工程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坚决杜绝无牌无证工程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二、严格城区通行管理。要求各大队结合城区交通管理需求,合理制定城区大型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完善城区限行或禁行标志,采取车辆通行证管理手段,对需要进城运输的大型车辆,严格审批手续,严格规定运输时间、线路。对违反城区通行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源头管理。一是畅通车管办牌办证渠道,积极引导和方便工程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办理牌证及车辆检测等业务;二是根据前期排查摸底信息,建立和完善管理台账,及时提醒和督促工程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办理车辆检测、保险及驾驶证审验,确保工程运输车辆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三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建设单位的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检查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在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宣传力度,要求各大队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报道整治效果,重点曝光工程运输车辆和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对仍使用报废或无牌无证工程运输车辆的,以及车辆和驾驶人违法现象严重的专业运输企业、建设单位、车辆业主,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抄送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