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全市交警部门今年以来的办理的种类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共自查刑事案件19起,行政案件24起,交通管理案件2795起,未发现问题案件。
一、加 强了宣传,明确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市交警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让全市交通民警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活动。一是涉案财物收取(移交)、程序是否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是否及时、涉案财物保管是否妥善,是否存在违反涉案财物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和以保代处)问题,是否及时对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是否按要求完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是否实现对涉案财物的集中统一保管,是否将涉案财物纳入平台执法办案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三是是否对因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而发生信访投诉的案件按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四是是否按规定设立涉案车辆保管场所,是否建立或规范执行涉案车辆管理制度,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处置涉案车辆。
二、 成立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大队成立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大队其他总支成员以及纪检督察科科长、法制科负责人、装财科长、事故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督察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要求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本对单位所有案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规定立即整改,做到各扫门前雪。大队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
三、 强化了措施,明确工作步骤
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全面清理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各类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分离、来源与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大力增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公正廉洁执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由各执法办案单位根据本单位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负责。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各办案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今年所办的行政、刑事和交通事故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对案卷的整理和完善),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全大队未发现问题案件和因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而发生信访投诉的案件。第三是整改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针对自查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