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巩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战果。
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统一部署、安排,上高大队下发《关于开展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实施方案,1月23日,大队13个科室中队分别在县城辖区和乡镇区域的各个主干道、出城入城口、餐饮、娱乐集中地段(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九个,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第二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酒驾、毒驾为主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当晚7:00时至9:00时,大队在九个卡点继续增派警力严格盘查;乡镇区域道路由各中队负责在辖区集镇设点检查。
统一行动中,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德才、副大队长赵子明,现场指挥,严格督导。大队所有参战民警依法严格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在“1.23”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中,大队共设检查点9个,出动警力113人,出动警车16台,检查车辆241台、驾驶人278人,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2起,其中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0起,毒驾违法行为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80起。通过整治,有效地震慑了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巩固了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的战果,为即将来临的春运营造了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