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认为,眉山市交通运输部门,五路项目公司,能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在眉山市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责任,加强了监督管理,保证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了汛期交通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人员专门抓的组织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四是汛期检查工作做的细、实;五是汛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
督查组要求:一是时刻不忘记绷紧安全生产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二是时刻不忘记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责任,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三是时刻不忘记,树立全局意识、一盘棋的思想;四是时刻不忘记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做到精益求精。
截止7月底,眉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继续保持无事故、无经济损失、无死亡人数“三为零”的目标;道路运输没有发生负源头管理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公路管理、养护和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各单位内保安全没有发生责任死亡事故,安全控制指标保持在省市下达的目标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