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
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需要,加快推进依法治交进程,全面建设法治交通,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交通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眉委发〔2011〕21号)的要求,市局制定了《眉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眉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工作规划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需要,加快推进依法治交进程,全面建设法治交通,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交通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眉委发〔2011〕21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交通运输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交通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促进畅通、高效、安全、绿色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人员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具体目标:
1.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确保执法培训教育面达到100%,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意识,能够自觉将“学法、用法、守法”作为基本准则,做到依法行政。
2.提高交通执政能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决策机制进一步科学和完善,能够始终把握交通运输发展主线,妥善处理交通建设发展中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建好交通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与教育,强化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执法场所外观“四个统一”,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确保在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为依法治交提供组织保障。
4.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力度,形成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交通的共识,交通运输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在交通运输系统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法治教育,牢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
(二)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学习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眉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促进法治交通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和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创新举措,全面推行细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标准;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交通运输行业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强化阵地建设,发挥阵地功能。完善市局交通网站建设,发挥各单位及交通法治信息员的积极性,办好组织机构、交通要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便民服务、交通风采和专题活动等栏目。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交通工作的实际和特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交通法规体系。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相互“冲突”的,按照规定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针对交通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出台、实施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和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我市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六)规范执法程序。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岗位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等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文书制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执法评议考核力度,建立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开展文明执法规范化活动,培养、树立和表彰一批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建立和完善文明执法长效机制。
(七)创新执法手段。建立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系统,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做好IC卡式执法证的换发工作,对执法人员实施网络信息化管理;推广应用执法管理软件;推广移动视频装置、监控系统等先进科技,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含量。
三、组织实施和安排
“六五”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六五”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六五”规划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6月)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2013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12月)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和验收工作。市局将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直属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六五”规划,指导、协调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交通工作,宣传普法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并负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有党政一把手参加的领导小组和高效率的办事机构及普治工作联络员,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交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三)提高素质,建设宣教队伍。着力培养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充实和调整法制工作力量,保证法制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培养交通法制宣传工作的骨干,发现并及时推广在交通法制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典型。积极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六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龙学渊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小伶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文毅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建伟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牟德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罗小川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卓红梅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伍明辉 眉山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何永列 眉山交通技工学校副校长
汪卓然 眉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黄松建 眉山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游新华 眉山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主任
黄 勇 眉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苏志宏 眉山市公路收费管理处处长
魏勇刚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兰卫东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黄万嘉 眉山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主任
杨建中 眉山市公共交通客运公司经理
李远君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陈 刚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涂 勇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杨学良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信访监察科科长
崔秀丽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动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办理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刚担任(联系电话:028-381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