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9时,丰城市货运车辆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剑南街办召开了货车联合整治行动推进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谢友根主持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运管局、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剑南街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交通运输局局长、质监局局长、工商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运管局、工信委、剑南街办负责人在前一阶段开展货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工商、质监以及剑南街办等单位到该市锦丰汽车城对非法改装车厢厂进行了查封,质监局共查封无证无资质经营户18家;工商局查封无照经营的8家、超经营范围6家;查封了正在作业的7个超标准集装厢厢体,已经切割了4辆超标准货车车厢,并请市电视台记者对切割现场全程录像。
谢友根副市长强调,下一步货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源头环节、流通环节和综合整治。
一是在源头管理上,已经查封的7个货车集装厢厢体要恢复到国家标准。所有申报开展维修业务的修理厂要写出保证书和承诺书。一旦发现仍然有制造超长超宽超高的集装厢厢体或其他货车车厢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非法生产、非法产品和停电措施。
二是在流通环节上,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交通局检测站和公安交警检测站一律不准进行检测,委托在外地年检的货车一律不开委托书。所有超长超宽超高的货车车厢(含集装厢)在七月底之前要恢复到国家标准。七月底之后,如发现仍然有超长超宽超高的货车,除就地强制切割外,由交通局运管所处罚2000元,交警大队处罚500元,并按源头管理要求实行强制措施。交通局要通知32家运输企业,申报切割时间、改装计划,并由交通局抄告质监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剑南街办,质监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剑南街办要和交通局一道实行现场共同监管。
7月份之后,所有货车年审年检,一律要经市货运车辆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意,才能到交通局检测站和交警检测站年审年检。
三是在综合整治上,牵头部门提出的问题,其他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发现非法改装货车车厢(含集装厢)的,以市货运车辆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义,对非法生产企业实行停电。如仍有不听教育、违法生产的企业,对企业负责人依法打击,由公安、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