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交公司每年采购汽车配件总价值均在100万以上,但由于单次采购数额小,采购人员自行确定供货商和商品价格,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和廉政风险。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认真调研,向市纪委专题汇报并接受政策法规、操作方法的精心指导后,局党组决定对市公交公司汽车配件自主采购进行改革试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汽车配件供货商。
一是成立机构。公交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13人采购领导小组,一方面将决定权扩大至13人,二方面增加透明度,接受全体职工参与与监督。二是规范操作。制定采购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严格参照政府采购模式执行。三是摸底调查。对需采购的配件标准和价格通过市场走访、专业咨询等方式掌握准确的配件技术规格和价格数据,并明确招标公告中配件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四是严守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和质价比最优的原则,未达到产品质量认证的汽修配件一律不予中标,在同等质量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产品中标。五是现场监管。13家供货商现场谈判,局纪检组及市纪委招监室负责人现场监督。采购小组与各投标供应商逐一面谈,严谨评分。
经过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最终确定4家优质材料供应商,并发布中标公告。有效规范了市公交公司自主采购行为,采购到了质优价廉的配件,预计节约资金10万余元,达到了防范廉风险、清正企业风气、保护职工干部的目的。此次试点的成功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提供了有益参考。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规范公交公司采购行为的做法得到市纪委书记祝云高度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通报市级各部门纪检组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