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首日看,初步显现了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一些常见常发的违法行为如闯红灯、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长沙等许多城市出现了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讲安全、讲文明的新气象。
据了解,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新部令的要求,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部令的要求,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
这位负责人对一些网友针对“抢黄灯”提出的处罚过重以及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等问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的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的违法行为和追尾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对一些网民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存在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汽车社会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位负责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新部令,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